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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专家观点|李国新:挖掘中华美育精神与全民艺术普及的传承演化关系

发布日期:2025-02-06   浏览次数:

  中华美育精神与中华传统文化同源共生。溯源中华传统文化,“乐教”历史悠久、内涵丰富、传承延绵不绝。及至近代,在西学东渐、新文化运动的背景下,蔡元培融合“乐教”传统与西方美学理念,创新发展出“美育”的概念、思想和实践。当前,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进程中大力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堪称中华传统文化“乐教”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传承发展,是中华美育精神在新时代的生动实践。


  一、深刻理解中华传统文化“乐教”功能


  “乐教”是中华传统文化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周礼》中记载的上古教育的核心科目、立身修德的基本技能“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乐”便是其中之一。蔡元培先生对“六艺”的关系有种解释:“乐为纯粹美育;书以记述,亦尚美观;射、御在技术之熟练,而亦态度之娴熟;礼之本义在守规矩,而其作用又在远鄙俗。盖自数以外,无不含美育之成分者”。在蔡元培看来,传统“乐教”中体现的美育思想贯穿于传统教育、文化的全过程。


  我国最早的儒家经典、相传由孔子编订的“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乐》也是其中之一。《乐》被纳入儒家经典成为“乐教原典”,成为历代传习授受“乐教”的文本依据。由“六艺”到“六经”,由教育核心科目到儒家经典文本,体现了“乐教”与传统文化的同源共生、同频共振,体现了中华美育精神在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


  “乐教”在传统文化中最为鲜明而突出的特点,是被赋予了立德树人、完善人格的功能和价值。中华传统文化从来不把“乐”看作是单纯的耳目之娱、感官享受,而是作为修身养性、立德树人的重要方式和路径,因此“乐”和“礼”总是二位一体、表里相应的,所谓“礼乐教化”,就是审美与道德的统一。“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意思是说,乐教追求的是天地自然和谐,礼教追求的是世间万物有序。有了和谐,万物才能化育生长;有了秩序,众生才能井然有别。“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乐教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可以使民心向善,具有陶冶情操、移风易俗的作用。《论语》中记载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音乐显示出如此强大的功能,原因在于韶乐“尽美矣,又尽善也”。尽美,是情感感受、艺术评价;尽善,则是礼教考量、道德评价。人的立身成德、自我完善路径,被孔子概括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乐”发挥着集成和内化的终极作用。蔡元培先生1930年接受《时代画报》访谈时说过一段话:“我们每每在听了一支歌,看了一张画、一件雕刻,或是读了一首诗、一篇文章以后,常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四周的空气会变得温柔,眼前的对象会变得更甜蜜,似乎觉到自身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伟大的使命”。这里所说的由艺术欣赏触发的自身伟大的使命,与孔子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异曲同工,说明“中华审美与艺术传统的终极目标不仅仅在于个体的情感陶冶,而在于由此而实现完整人格的养成”。深刻理解中华传统文化赋予“乐教”的立德树人、完善人格的独特功能、作用和价值,是探寻中华美育精神与全民艺术普及传承演化关系的关键。


  二、传统“乐教”向现代美育的嬗变


  及至近代,在西学东渐思潮的影响下,传统文化中的礼乐教化开始向近代意义的社会教育转化,“乐教”开启了向美育的嬗变。蔡元培是我国近代美育的首倡者、奠基者、开路人。


  什么是美育?蔡元培先生说,“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为什么要陶养感情?蔡元培认为,“人人都有感情,而并非都有伟大而高尚的行为,这是由于感情推动力的薄弱。要转弱而为强,转薄而为厚,有待于陶养。陶养的工具,为美的对象;陶养的作用,叫作美育。”陶养感情,就是要使人人都具有伟大而高尚的行为,“使人我之见、利己损人之思念,以渐消沮者也”。蔡元培所说的美育,就是对造就“伟大而高尚行为”、消沮“人我之见、利己损人思念”的“感情”进行陶冶培养的过程,其根本宗旨与中华传统文化“乐教”宗奉的教化功能一脉相承。


  蔡元培在倡导、推动美育发展上有四大突出贡献。


  (一)将美育纳入国家教育方针


  1912年蔡元培就任教育总长后,提出“五育”并举的新教育主张。所谓“五育”,一是“军国民教育”,强调国民要强健体魄,学习军事知识与技能,洗刷东亚病夫形象,大致相当于今天所说的体育;二是“实利主义教育”,相当于今天所说的智育;三是“公民道德教育”,相当于今天所说的德育;四是“世界观教育”,为蔡元培所独创,并被作为教育的最高境界;五是“美感教育”,即美育。“五育”与传统文化中的“六艺”有继承关系:“六艺之御、射,军国民主义也;书、数,实利主义也;礼为德育;而乐为美育。”“五育”之间的关系是,“以公民道德为中坚。盖世界观及美育皆所以完成道德,而军国民教育及实利主义,则必以道德为根本。”“五育”围绕着“公民道德”亦即完善人格而展开,世界观教育和美育是实现道德目标的路径、方法和工具,而美育“是世界观教育的主要途径”。蔡元培以兼容并包的气度把发端于西方的美育引入我国现代教育体系,确立了美育在新教育格局中的重要地位。


  (二)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思想


  蔡元培分析了宗教的局限性,阐释了美的“普遍性”和“超脱性”,认为“美育是自由的,而宗教是强制的;美育是进步的,而宗教是保守的;美育是普及的,而宗教是有界的”,从世界观教育的高度着眼,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思想。这一思想为美育在启蒙大众、健全人格上发挥重要作用奠定了理论基础,被认为是蔡元培美育思想的核心内容。


  (三)呼吁“文化运动不要忘了美育”


  二十世纪初,面对风起云涌的新文化运动,蔡元培既看到了它所带来的文化解放、文化创造与文化新潮,同时也看到了新文化运动除了在“文字界”稍有新机外,在美育方面特别是能够“人人共见”的美育方面缺乏建树,于是发出了“文化运动不要忘了美育”的呼声,强调“文化进步的国民,既然要实施科学教育,尤其要普及美术教育”。这里所说的“美术”,既有“专门练习的”,又有“普及社会的”,既有人文的,也有自然的,相当于今天所说的“艺术”。高倡“文化运动不要忘了美育”,实际上是强调文化建设同样不能没有美育,尤其是不能忽视面向大众的美育。蔡元培不仅把美育纳入新教育观,还将美育纳入文化建设范畴。


  (四)提出“美育实施的方法”


  美育和美术、美学的区别,在于美育是一个实践过程,它需要理念、设计,更需要方法、路径。蔡元培于1922年发表了《美育实施的方法》,提出美育实施的范围包括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贯穿从“未生之前”到“既死以后”的全过程。对于家庭美育教育,蔡元培说他“从不相信家庭有完美教育的可能性”,因此他的理想是“从公立的胎教院与育婴院着手”。学校美育教育方面,蔡元培认为“凡是学校所有的课程,都没有与美育无关的”。最重要的是社会美育。蔡元培认为社会美育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要有“专设的机关”,即有专门的美育设施、服务和活动。蔡元培列举了美术馆、展览会、音乐会、剧院、影戏院、博物馆、植物园、动物园等设施及其提供的服务、活动,特别强调像美术馆一类社会美育设施,要“每日定时开馆。能不收入门券费最善,必不得已,每星期日和节日必须免费”,引入了现代文化设施运营和服务的理念与方式。二是“地方的美化”,包括城市道路、建筑、公园、名胜、古迹乃至于公坟的布局、建设、管理和美化,实际上是通过社会环境的美化助力“社会大美育”理念和实践。在家庭、学校、社会三大维度,蔡元培认为社会美育最为重要,因为“美育之道,不达到市乡悉为美化,则虽学校、家庭尽力推行,而其所受环境之恶影响,终为阻力,故不可以不以美化市乡为最重要之工作也”。


  曾受蔡元培委托代理北大校长、后又出任北大校长的蒋梦麟对蔡元培有个评价:“他是中国文化所孕育出来的著名学者,但是充满西洋学人精神”。蔡元培的美育思想和实践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特点:既继承了中华传统文化“礼乐并重”“礼乐教化”的精髓,又融合了西方美学的思想观念,开创了我国现代美育的理论和实践体系,标志着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乐教”向现代美育嬗变的实现。新文化运动以来我国以“开启民智、改良风俗”为主旋律的社会教育,从形式到内容都受到了蔡元培美育思想的深刻影响。可以说,蔡元培的美育思想和实践,架起了中国传统“乐教”和当代全民艺术普及传承演化的桥梁。


  三、挖掘全民艺术普及的历史与理论渊源


  “全民艺术普及”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出现的新概念。2006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国民艺术教育推进工程”,唱出了全民艺术普及的先声。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把“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和全民阅读、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一起作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的重点任务加以部署。至201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全民艺术普及被写进法律(第二十七条),成为法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实践,形成了全民艺术知识普及、欣赏普及、技能普及、活动普及的共识,明确了全民艺术普及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的目标,提炼出了全民艺术普及提高人民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水平、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社会功能。但是,有关全民艺术普及在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源流递变、传承演化的梳理总结,以及全民艺术普及的理论基础研究阐释却明显薄弱。简单地说,全民艺术普及的历史渊源和理论基础还没有得到充分揭示。


  中华美育精神的命题,为挖掘、探寻全民艺术普及的历史渊源、理论基础提供了新的思路方向、背景空间和切入点。如前所述,中华文化延绵数千年的“乐教”传统,近代以来与“乐教”相承接的美育教育,在内容、方法、目标、功能等方面和当今的全民艺术普及一脉相承,可以看到明显的内在逻辑演进的连续性关系,全民艺术普及从本质上说也就是全民美育、全社会大美育。吹拉弹唱、琴棋书画等是全民艺术普及的表现形式,但这是方法,是手段,是形而下之“器”,全民艺术普及有更为崇高、更为深沉的价值目标指向:实现人民文化权益、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从中华美育精神传承演化的角度来溯源、梳理全民艺术普及的起源发展,以“乐教”、美育的理论来充实、丰富全民艺术普及的理论基础和理论阐释,是新时代构筑全民艺术普及理论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应该面对并回答的问题。


  在当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全民艺术普及的任务主要由文化馆承担,文化馆是实施全民艺术普及的主力军,因此,说到全民艺术普及,自然离不开文化馆;说到全民艺术普及的源流递变、理论基础,就不能不牵涉到文化馆的起源、发展及其理论体系构建问题。


  在现有的研究成果中,一般是将文化馆的源头追溯到晚清以来的通俗教育馆、民众教育馆和社会教育馆。不错,从文化馆作为一种设施及其初期的主要功能来看,这种认识有其依据和道理。如从新中国建立开始大规模、组织化地布局的文化馆设施,有相当数量就是“利用了原有的民众教育馆而加以改组”。1939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民众教育馆规程》,规定民众教育馆的主要职能部门有四,一是“教导部”,开展民众学校、补习学校、图书阅览、健康活动、家事指导、通俗讲演等工作;二是“生计部”,开展职业指导、农业推广、工艺改良、合作组织等工作;三是“艺术部”,开展电影、幻灯、播音、戏剧、音乐、展览等工作;四是“研究辅导部”,开展调查、统计、研究、实验、视察、辅导、工作人员进修、训练等工作。新中国成立之初文化馆的主要职能同样聚焦四个方面,一是时事政策宣传,二是组织和辅导群众的各种文化学习、配合扫盲工作,三是组织和辅导群众业余艺术活动,四是普及与群众日常生活和工农业生产有关的科学、技术和卫生知识。对比之下,可以看到文化馆对民众教育馆主要职能的继承。所以,从设施以及设施功能的角度看,可以说文化馆源于近代以来的民众教育馆。


  中华美育精神为我们理解和认识文化馆的起源、发展带来了新的思路和视野。中华文明的突出特点之一是“连续性”。如果不是单纯地从设施角度追溯文化馆的起源、发展,而是从思想观念、文化传承的角度加以追溯,文化馆及其功能在中国传统文化发展演进中的“连续性”体现在哪里?从中华美育精神的传承发展中寻找答案便是一个全新的思路和视野。“乐教”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中华美育精神的重要载体,“礼乐并重”“礼乐教化”是中国传统“乐教”的思想精髓。蔡元培的美育思想是在继承中国“乐教”传统、吸收西方美学观念基础上形成的,并且发展和创新了传统“乐教”的思想、方法和路径。今天大力推进的全民艺术普及,从思想渊源、文化传统、实践路径的角度看,远承中华传统文化“乐教”思想,近接蔡元培的美育理论和实践。从这样的角度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可以形成对全民艺术普及以及文化馆起源、发展的全新历史梳理和理论阐释。所以说中华美育精神的命题,为我们今天重塑中国文化馆发展史和全民艺术普及史、构建文化馆理论体系开辟了新天地、打开了新思路,是未来文化馆理论研究应凝聚力量重点突破的问题。


  综合 | 文化馆发展研究院

  作者 | 李国新

  编辑 | 梁玮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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